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推荐“科普中国”专家人选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科协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充分发挥全省科技工作者在科学普及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按照中国科协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省组织开展“科普中国”专家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背景
“科普中国”是中国科协为深入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而打造的国家级科普品牌,旨在以科普内容建设为重点,依托现有传播渠道和平台,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与传统科普深度融合,提升国家科普公共服务水平。科普专家是“科普中国”建设的重要依托基础。组织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入“科普中国”专家库,有利于我省科普人才梯队建设,提升科普内容创作与传播能力,扩大科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助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深入实施。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可推荐不超过3名。
三、推荐条件
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在相关部委、主流媒体等关键岗位履行关键职责、具备相应资历水平。
3.热心科普事业,熟悉本领域科普发展现状和方向,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承担科普内容创作、审核、讲解、评审咨询等任务。
4.身体健康,能够按照工作安排参与“科普中国”、省科协组织的相关科普活动,服从统一管理。
5.鼓励推荐两院院士、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可依据个人时间安排、专业特长及兴趣,选择性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科普中国”、省科协科普内容的创作、审核(含意识形态审核)、评价;
2.参与科普短视频录制、科普演讲、直播等活动;
3.承担科普项目、科普作品的评审与咨询工作;
4.支持“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科普活动;
5.其他与科普工作相关的事项。
五、专家权益
1.获颁“科普中国”专家聘书,聘期三年,聘书带有专属专家编号,可通过编号在科普中国网查询专家信息;
2.优先推荐参与“科普中国”举办的各类官方活动;
3.通过“科普中国”媒体矩阵获得全媒体曝光机会;
4.按照财政部专家咨询费标准及中国科协相关实施细则获取工作报酬;
5.受邀参加“科普中国”不定期组织的专家座谈会、研讨沙龙等交流活动。
六、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有意向的候选人须如实填写《聘请专家回执》并完整提供专家入库信息(见附件),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称佐证材料、高清证件照、个人简介、合作项目及科普作品(活动)等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对候选人政治素质、职称资历、科普业绩等进行审核把关,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汇总报送省科协。不接受个人直接推荐申报。
3.复核评审。省科协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综合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择优推荐、质量优先原则,汇总形成推荐名单。
4.入库聘任。省科协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科普中国”候选专家,最终入选结果以“科普中国”有关审核和聘任结果为准。受聘专家聘期、专家编号、工作安排、权益保障和动态管理等,按“科普中国”有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申报者,于2026年7月16日中午12:00之前,将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科研部(南院区教学楼504房间);电子版以“征集推荐‘科普中国’专家人选+科室+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zdsfyky@163.com。
八、联系方式
1.河南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2.院内科研部
联系人:范梦娜
联系电话:0371-66903020
附件:
1.《科普中国专家聘请回执及入库信息表》
2.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