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通知,为深入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根据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卫生健康科技工作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立足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强化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为高质量推进健康河南建设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一)省部共建项目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开展,列入部级项目计划。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省医学科学院,下同)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为三年,分为3个层次:
1. 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10项,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聚焦《河南省医学科学计划》6大方面38项具体任务,实行公开竞标,围绕临床一线需求,加强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立足优势、突出创新,产出一批能够解决临床诊疗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标志性成果。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100项,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项目紧密围绕临床需要,自选领域申报,我院限额申报8项。
3.省部共建青年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50项,每项资助额度6万元。不限专业领域,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符合条件者可自选领域申报,我院限额申报6项。
(二)软科学项目
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主要支持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与管理等研究,提供决策支撑,不断提升省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计划支持5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20项,省财政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由项目单位提供研究经费保障,每项不低于3万元。选题方向包括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医学科技教育等,列入厅级项目计划。根据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改革攻坚任务,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研究,为制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提供决策支持。
我院软科学重点项目限额申报2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3项。
(三)联合共建项目
省卫生健康委与项目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项目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计划支持1000项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各方签订联合共建项目合作协议,共建项目单位须提供项目研究经费保障(每个项目经费不低于3万元);省卫生健康委给予政策支持,负责评审立项并列入厅级项目计划,我院限额申报34项。
由于各种原因未通过验收或者逾期不结题的联合共建项目,医院将按照合同书要求负责人返还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限结束后2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因该项目取得的导师资格、获得的晋升职称,以及其他相关获益全部取消。
省部共建项目、联合共建项目具体研究类型分基础研究、临床研究,鼓励开展临床研究。基础研究聚焦有待突破的医学问题,针对疾病机理、致病因素以及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调控等内容开展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临床研究以临床需求为研究导向,以患者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研究为提升临床医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撑,进一步改善患者的健康质量。
三、目标任务
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需完成申请书或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在论文、论著、专利、成果奖励及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其中,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结束后应达到以下预期目标: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或在本领域主要期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2篇或以上高水平论著;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转化应用;或形成国际或国家级疾病预防和临床诊疗标准、指南、规范、路径等。
联合共建项目结束后需至少完成以下预期目标中的一项: (1)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有关SCIE收录论文(3分及以上),或者1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目录收录论文,或者1篇中华系列期刊(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者2篇核心期刊论文(包括北大核心、科技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应为作者或通讯作者。每篇文章仅可用于1个联合共建项目的结题。(2)以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3)以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专利)。(4) 完成一项成果转化,转化金额在2万元以上(以成果转化合同书为准)。
四、人员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领域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非全职聘用人员在受聘单位每年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须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一)省部共建项目
1.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3.省部共建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含取得全国统一的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二)软科学项目
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取得全国统一的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三)联合共建项目
负责人原则上应在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申报。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含取得全国统一的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不接受正高级职称申请。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有2023年以来本人为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核心期刊(包括北大核心、科技核心期刊)或者SCI(E)论文至少一篇。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项目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各单位推荐联合共建项目中,负责人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占比不得低于60%(以省辖市、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计算)。
(二)每个项目设1位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可同时参与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或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尚未结题、近两年有项目验收不通过或终止、因学术不端限制项目申报或涉嫌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未作出处理决定的,不得申报。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或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资助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研究方向明确、立题依据充分、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研究基础;考核指标科学、具体可行。省部共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软科学、联合共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四)凡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必须符合医学研究伦理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伦理审查。涉及对外合作研究,必须符合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并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省部共建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距申报截止日6个月内查新报告有效)。
(五)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三至八部分(根据信息系统提示)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六)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省部共建项目和软科学重点项目经费由省卫生健康委和项目单位共同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项目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非省直单位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省直单位的配套标准提供经费保障。联合共建项目和软科学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资助。不能提供经费管理承诺的单位,本年度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七)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除省部共建重大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六、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43.64.114:443/)首页“科教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已完成注册用户仍使用原账号进入信息系统。
(二)资格审核。4月13日18:00前进群填报在线表格!4月15日-4月16日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手签版附件2(需与在线表格填报内容保持一致)及表内填报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1.SCI类论文请同步上传检索证明及文章全文;如没有检索证明,需提供文章检索:(1)论文的Web of Science检索收录页面+(2)期刊影响因子页面+(3)期刊中科院分区页+(4)论文全文,方可代替论文检索报告。2.中文类文章需同步在系统上传:(1)文章全文+(2)期刊万方检索页(需包含期刊级别及类型)。
省部共建项目材料提交至睿智楼2楼科研部。
软科学及联合共建项目材料提交至南院区教学楼5楼504。
(三)院内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3日11:00前将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zdsfyky@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6+项目类别”,因本次采取盲评,请申报书中要出现个人明确信息,否则将视为本次申报无效,该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院内伦理审查。通过院内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伦理申请流程见附件3,有伦理账户的负责人,直接登录伦理系统,按照申报前审查流程(注意:不要选择初始审查!),上传伦理审批材料,没有伦理账户的申请人,填写附件4申请表发至邮箱zdsfyll@163.com,账户创建后,可登录伦理系统,上传伦理审批材料。伦理申请材料应于5月06日12:00前完成提交。
(五)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信息系统填报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内容参考信息系统模板),系统中已有的单位基本信息等不需重复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通过院内评审的项目,需于5月09日18:00前在系统提交审核。
六、评审立项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机构就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建议,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立项文件。
七、项目实施
涉及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批准。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内发表相关论著及成果时,应注明“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卫健委联系人:
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 18703603802
业务咨询电话:黄老师 0371-85961213
院内联系人:
省部共建咨询电话:彭瑞 0371-66903050
软科学及联合共建咨询电话:罗紫予 0371-66903021
伦理审查联系电话:黄和缓 0371-66903185
附件:2026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