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中秋节职工福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中秋节职工福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50317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中秋节职工福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套) |
1 | 1 |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中秋节职工福利项目 | 700000.00元 | 2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中秋节职工福利采购(包括:月饼、坚果、水果,约3500套)配送及其他伴随服务;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不曾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处罚过。(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如果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出现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3、方式: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电子邮箱1191152311@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名称-获取文件资料),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注:仅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9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9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
(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7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 0371-66903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 系 人:娄利杰
联系方式:0371-63976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利杰
电 话:1352306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