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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5-09  发布者: 教学办    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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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导师、上半年申请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学位论文盲审通过者,应对盲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与补充,经导师签字同意并报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教研室、导师组织研究生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形式

现场答辩,校外专家可采取线上远程视频形式参与答辩工作。

校外专家采取远程视频形式参与答辩工作,答辩结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答辩主席、答辩委员等人员相关表格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或后期补签。

二、答辩专家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来自硕士授权单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所有委员应是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其中至少包含1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应有1名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教研室要严格按照论文答辩程序,保证充足的汇报、质疑和答辩时间,硕士生答辩时间不能少于1小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来自博士授权单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所有委员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至少包含2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教研室要严格按照论文答辩程序,保证充足的汇报、质疑和答辩时间,博士生答辩时间不能少于2小时。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主席组织论文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综合论文评语,起草答辩决议书。

4、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应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答辩结果方为有效。

三、论文答辩程序

1、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院系负责同志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硕士生一般30分钟,博士生一般45分钟)。

5、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会议人员退席。秘书宣读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学术评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评议,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7、答辩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及学术质量,作出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不通过答辩、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及与会者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四、答辩成绩和答辩结果处理

1、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对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与补充,经导师签字同意并报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五、答辩前准备工作

1、答辩分组秘书提前一周报送纸质版研究生答辩申请,同时报送答辩专家的研究方向、专业特长,确保提交的专家职称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发送邮箱:zdsfyjxb@163.com.

2、参加答辩学生需在答辩前三天提交纸质版答辩呈报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邮箱:zdsfyjxb@163.com。答辩前一天,答辩秘书到教学楼三楼302室领取答辩分组学生的答辩表决票。

3、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需要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外文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郑大图书馆或者其他具有数据库搜索系统的图书馆都可以开具检索证明)。

六、答辩结束工作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提交答辩分组学生的答辩表决票、纸质版答辩决议(答辩主席签字),答辩决议电子版发送邮箱:zdsfyjxb@163.com.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66903101

教学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研究生答辩申请(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2:学位论文答辩呈报表.rar

附件3:第三临床学院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