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的通知
各教研室、2023年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专业应对预审和预答辩给予充分的重视,认真组织、积极落实这项工作。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23年6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博士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预答辩,硕士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认可后,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提出预审和预答辩申请,同时按要求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相关研究成果的批准证明等)。
学位论文预答辩形式是现场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程序、质量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预答辩结果采取不记名投票,答辩主席、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等人员在相关表格签名。
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2份、预答辩情况汇总表1份,一周内以学科为单位报送南院区教学办302室,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zdsfyjxb@163.com
附件:附件.rar
教学办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