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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郑大三附院)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孩子患这些疾病的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救助

发布时间:2022-09-06  发布者: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3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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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人口素质,减轻功能性出生缺陷患儿家庭负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救助基金会开展救助项目,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郑大三附院、省妇女儿童医院)作为河南省项目管理及实施单位,可以为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救助。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患儿家庭均可申请:

救助对象:

0-18周岁(含18周岁)之间的功能性出生缺陷患儿。

救助病种:

包括8类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神经(难治性癫痫、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神经变性病等)、心血管(遗传性心脏离子通道病)、消化(先天性腹泻与肠病等)、皮肤、泌尿及肾脏、五官、免疫及血液(郎格罕细胞组织增生症、神经母细胞瘤、霍奇金淋巴瘤等)、内分泌代谢(先天性生长障碍等)。(具体病种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救助标准:

依据患儿在项目实施单位的治疗费用自付情况,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具体如下:

1.自付部分大于3000元(含)—5000元(不含)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2.自付部分大于5000元(含)的,补助额度为5000元;

3.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上一次救助完成(指患儿收到救助金)后,可申请下一次救助(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

4.医疗费用发生时间:

(1)初次申请救助: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2)后三次申请补助:上一次救助完成日起至申请救助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时间以医疗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救助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微信搜索小程序“出生缺陷干预救助”,进行注册。选择“功能性缺陷救助项目”,在线填写个人申请表,依次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提交至项目实施单位。

待复审通过后监护人须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小程序导出《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1份和《回执单》1份,打印填写并签名。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将不断把爱心善举传递给需要的家庭,及时为符合条件患儿提供医疗补助。咨询电话:0371-66903268(小儿神经内科)



(投稿邮箱 zdsfy@126.com)


文:小儿神经内科  甘玲 段小燕 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