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接省科协通知,现开展我院关于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河南省内工作满一年。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
二、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在河南省内工作满一年。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推荐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5)团队人员应在15人以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推荐团队负责人。
三、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整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5.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二)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要求
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2.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3.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4.每位被推荐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被推荐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每位被推荐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
五、材料填报要求
推荐人员请于2024年4月7日09:00前完成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工作,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zdsfyky@163.com;注意文件以“姓名+奖项”命名。
(一)候选人填报
推荐渠道组织候选人填报。候选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等,及时提交至推荐渠道。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推荐人提交过保密承诺后由科研部准备)。
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盖章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注: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团队类奖项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团队产生方式说明至科研部邮箱zdsfyky@163.com)、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加盖单位公章;省辖市推荐的,加盖市级妇联或科协公章;其他基层科协组织推荐,应加盖学术团体或科协组织公章。
1. 推荐渠道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1份;
2.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订本原件1份,推荐表复印件7份,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双面打印;
(1)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渠道意见中需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其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推荐渠道意见请申请人依照上述要求自己填写)
(2)附件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
3.被推荐人需提交手签版《未涉及保密信息承诺书》和《科研信息诚信承诺书》;
4. 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提供:《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3份;
5.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提供:《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
6.推荐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提供:博士生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1份或在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1份。
六、院内推荐名额
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均限额1名(个)。
七、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马向生 李 东
联系电话:0371-65707066 65707757
(二)河南省科协人才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耿 华 张 芳
联系电话:(0371)65998030
(三)院内联系人
罗紫予:3021
附件:
1.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河南候选人推荐表
5.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河南候选团队推荐表
6.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河南候选人推荐表
7.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8.未涉及保密信息承诺书
9.科研诚信承诺函